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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机电工程学院学生选择学业导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5-26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打印


为了对学生进行全程式学业规划和指导,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院拟在本科生进入第3学年后,为每个学生配置学业导师。
 
一、学业导师职责:
1、引导学生合理定位,帮助学生发展特长;
2、帮助学生确定研究方向、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
3、帮助、督促学生完成学业;
4、以学生为主体的各种项目、竞赛等的学业导师。
 
二、学业导师选取条件:
学业导师原则上从以下教师中选取:
1、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
2、具有讲师职称但博士已毕业的教师。
【注】其他教师经本人申请、院务会批准后也可担任学业导师。
 
三、学业导师选取办法:
学院在机电院网页上公布备选学业导师名单和相关资料,师生实行双向选择。具体方案如下:
1、各系所负责提供备选导师个人信息,由学院负责提前在网上公布;
2、每个导师每年限招学生10人,工程实验班学生的学业导师原则上由教授担任,且每位导师每年级限招工程实验班学生2人;
3、工程实验班招收的学生计入同年级限招学生10人之列;
4、学生选择导师采取现场签名方式,学生按排队先后秩序在学业导师选择表上签名选择;
5、工程实验班现场选择时间为本周五(527)下午200—500, 地点在新机电楼C-206
6、其他班选择时间为本周日(529)上午8:00~12:00,下午2:00~5:30;地点在新机电楼C-502
7、现场选择后仍未确定学业导师的学生由学院统一安排。
四、同学们可以进机电院网站(/)中“系所介绍”中的二级菜单中查询各个老师的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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