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培养单位:
为建立健全学位论文质量保障体系,加强学位论文质量监控管理,促进提高硕士学位论文水平,对我校硕士学位论文抽查工作布置如下:
一、抽查范围和方式
1、从2013年起,硕士学位论文的校内抽查由原来的答辩前抽查改变为每学期末抽查当学期已授硕士学位的人员的学位论文,比例不低于总数的5%。
2、主要采取按学科或二级单位集中抽查的方式,每次滚动抽查几个学科或单位的全部或部分学位论文,同时跟踪抽查以往出现“较差”评议结果论文所在学科和导师指导的学位论文。
3、学位办直接从归档的学位论文中调取抽查的学位论文复印和装订,无须二级单位重新报送。
二、评审方式
抽查论文的学位论文送外单位3位同行专家双盲评审,专家评议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和较差四个等级
三、抽查结果处理(具体的处理办法正在修订中)
1、学位办将公布所有被抽查学位论文的基本评议信息结果,包括作者姓名,指导教师姓名,学位论文题目,学科专业名称及三位专家评议结果。
2、对学位论文存在质量问题的导师和二级培养单位,将视情况分别采取约谈、通报、减少招生数量、停止招生资格直至撤销学位授权的处理。
3、出现“较差”评议结果的学位论文,对预审专家以及论文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成员的处理方式由二级培养单位自行确定。
研究生院学位管理办公室
2013年3月7日